各分、县(市)局治安(民爆)大队、各民爆从业单位:
太原市公安局拟定于2020年12月6日,在太原鸣安爆破公司举办全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规定的条件,请各大队通知各民爆从业单位填报人员报名资料、征集需求、背景审查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已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且注册在太原市营业性和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生产销售单位,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
a)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无刑事处罚记录
d)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2、特殊要求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b)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c)已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人员(初次申请、资格升级、有效期届满换发、主动申请换发等情形由省公安厅另行通知实施)。
3、年限要求
至2020年4月1日年满70周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必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应上交证件至太原市公安局注销,4月1日后年满70周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未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培训事项
1、培训师资: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专家组师资。
2、培训学时:40小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约5天)。
3、培训时间分配班次:培训分三期,第一期时间为12月6日至11日;第二期时间为12月13日至18日;第三期时间为12月20日至25日。班次划分根据涉爆单位按工作需要报名人员数量确定。
4、确定联络员:各涉爆单位请于12月3日前向市局危管队上报一名联络员,并上报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培训名单。
5、教材征订:全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教材统一启用《爆破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书,涉爆资质单位为每人订购一本。
6、身份证信息采集:统一由太原鸣安爆破公司在报名时利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学员二代居民身份信息,注册建立培训档案,录入培训人员、时间、地点、师资和内容信息,并向培训人员发放参加培训的证明。
四、培训要求
1、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测温、扫码、严格佩戴口罩;
2、加强消毒工作,鸣安公司要对住宿房间、教室、食堂、卫生间等场所进行严格消毒,确保培训场所整洁、卫生;
3、强化人员外出管控,参加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请假。
五、培训内容
详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教学计划表。
六、报到地点
1、报到和培训考核的地点
地址:太原鸣安爆破公司(晋源区北邵村边,307国道兆富加油站对面)。
具体内容登陆培训单位公司网站 : www.minganbaopo . com(首页-公司新闻)
2、联系人
市 局 联 系 人:王润林 电话: 13603564911
培训单位联系人:杨慧欣 电话: 19935379056
0351-6592410
六、其他事项
学员住宿统一安排在鸣安爆破公司院内,凡培训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培训考核资格。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转告涉爆单位和派出所,按通知要求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治安管理支队
2020年11月23日